一、十四五规划定调发展方向,产业体系逐步完善
1、二十大报告首次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二十大报告首次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2、《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发布,引导服务型消费和投资再上新台阶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及到,要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
3、《“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布,提出“老有所养”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开年便提出“老有所养”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在2021—2025年规划期加快提升全国养老服务能力。《“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关于老有所养主要提出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工程,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标准,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细化服务项目和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软硬件标准和质量要求。
4、国家卫健委等15部门出台《“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连续性服务成为重点
2022年3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5、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社区托育养老作为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内容
2022年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情况,提出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养老与托育为社区服务重要内容。养老和托育服务,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医养结合提质升级,推动资源共享服务共融
1、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九部委提出五大工作内容
2022年3月23日,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本次行动的工作目标,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由此可见,本次行动主要为依托已有机构,聚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2、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7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进医养结合,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6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
3、国家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2022年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
三、社区居家精准布局,老龄生活圈成破题关键
1、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织密养老服务网
“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既化解了居家养老的不足和不便,也大大减轻了子女的陪护压力,是积极应对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公共服务面临新需求与新挑战的民心之举。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各地政府需要支持增加供给,做活普惠性养老服务,做大15分钟养老服务圈。
2、多地出台针对性措施,破解社区居家养老难题
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近日各省市出台多项措施,积极破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难点问题。
江苏苏州:启动适老化改造民心工程,2022年为1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苏州市民政局和住建局以赋能物业企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探索“社区+物业+养老”融合服务的新路径,将完成5万户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
广东惠州:开启社区嵌入式长者居家养老新模式,打造长者食堂,还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推出送餐上门服务。目前,惠州全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已基本建成,智慧长者服务覆盖全市50%以上的社区。
天津武清:计划2022年建成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机构试点6所,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额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街道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
江苏泰州: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脸识别等技术,探索网格+居家养老新模式,依托于社区网格化精细管理优势,推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精细服务无盲点、“刷脸”全程享服务、通过“积分”兑换服务等为老服务网络。
陕西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全省新建573个、改造提升29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90%以上城市,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心理咨询等日间照料服务。
江西省:出台《关于开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在街道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40张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在社区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25张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开办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3、《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到2035年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
2022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85%左右。
四、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快,老年生活场景全覆盖
1、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奠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数字”基础
2022年5月10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2、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深入开展 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切实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2022年6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办为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发布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3、三部门加码,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
2022年11月22日,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六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六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申报范围,全面释放“科技+养老”效应。
五、“康养+”多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康养生态圈共建
1、文旅部等十四部委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与户外运动、休闲康养、自然教育等融合
2022年11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多种营地形态,满足多样化露营需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验。鼓励和引导营地与文博、演艺、美术等相关机构合作,充实服务内容。与户外运动、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等融合,打造优质产品。
2、推动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
2022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同时要求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并提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3、《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森林资源与康养产业深度融合
2022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明确提出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构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森林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健康教育等业态。
4、十一部门联合推动家政进社区,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
2022年12月19日,为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增加社区就业,创新消费场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促进居家养老、育幼和社区助餐等服务融合创新。
六、非法集资成监管重点,养老会员制规范化管理
1、最高法打击以养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进一步规范养老会员制收取
2022年2月2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增加一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作为第十项,为依法惩治P2P、虚拟货币、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2、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
2022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意见》中特别提出,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
3、四部门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
2022年11月30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七、加强康养服务人才建设,扩充职业教育专业范畴
1、《“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发布,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
2022年8月3日,国家卫健委颁布了《“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进一步拓宽人才范畴。除了医药护技等卫生技术人才,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医养结合、托育服务、健康服务业等相关领域人才需要一并纳入卫生健康人才范畴,加强培养、开发、建设和管理。《规划》将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人社部发布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8月5日,国家人社部颁布了《社区事务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其中“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两项职业技能标准,受到康养产业内广泛关注。标准对两类职业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描述,对5个等级的技能鉴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3、江苏培育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5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2022年5月6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培育设置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十四五”时期,江苏将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4、教育部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康复回归医药卫生大类且单独为康复治疗类
2022年9月8日,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将康复治疗划分在医药卫生大类,且进一步提升康复治疗地位,将其与护理和医学技术并列为二级医疗大类且明确康复治疗的职业归属定义就业范畴以及各阶段学业对口专业。《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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